你好,欢迎来到军队采购网! 【请登录】
2019年某维修供应商知情告知书(项目编号:ZDZB-LSSG-19037)
发布时间: 2025-02-12 14:18:45


供应商知情告知书

        2019年某维修项目中,四川鑫瑗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宇硕建筑有限公司、中启建设有限公司3家投标公司标书切痕一致、电子版标书文档属性高度一致、《投标函》格式多处异常一致问题,中标供应商四川鑫瑗承认由其组织并串通其他2家投标公司进行围标串标,其余2家投标公司未出示有效澄清且提供佐证材料,根据采购供应局《关于明确供应商违规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视为串通投标等不能直接认定的违规情形,供应商不能有效澄清,且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应当认定违规问题成立”之规定,认定3家投标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根据《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围标、串标和挂靠其他企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之规定,建议:给予四川鑫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蜜媚(身份证号码:511023198611030180)、项目代表人:杨冬(身份证号码:511023198306201510))、湖北宇硕建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建伟(身份证号码:420982197903110010)、项目代表人:敖琪(身份证号码:420982199208100717))、中启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仲云(身份证号码:410322198207123815)、项目代表人:左诚(身份证号码:421381198703293234))3家公司做出3年禁止参加本系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其自然人控股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不能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相关项目代理人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禁止时限与供应商处罚期限一致。

        现将《供应商告知书》在军队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视为告知。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力,申辩方式为:1.现场约谈;2.书面提交申诉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方式:周助理         移动电话:1898998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