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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公告(编号:2024-JL01-W1012)
发布时间: 2025-03-17 14:27:15


专业器材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

 

投 诉 人:西安奇维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某部采购服务站

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我部依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和采购有关规定,立项调查投诉人对某部采购服务站组织的专业器材项目(编号:2024-JL01-W1012)投诉,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决定。

一、投诉问题

    投诉人投诉3个问题:一是对中标供应商业绩合同评分有疑义;二是参与科研试制生产情况不应由产品生产厂家提供,中标

人此项得分应低于投诉人;三是中标产品生产厂家受到2次书面警告处罚,不能采取代理方式投标其产品。

二、调查事实及认定

关于投诉问题一经核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单位业绩合同,并附相关进账凭证;中标供应商共提供5份合同,均无效,此项业绩得分为0分。中标供应商业绩合同评分无疑义,投诉问题不成立。

关于投诉问题二经核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和部队通知文件,评审委员会对部分予以认可的依据不充分,致中标供应商多得0.4分,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此项得分中标供应商低于投诉人得分。投诉问题部分成立。

关于投诉问题三中标产品生产厂家的2次书面警告并未合并处理,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标供应商依规可以采取代理方式使用该厂家产品投标。投诉问题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合以上对投诉事实的认定,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投诉人投诉问题部分成立,由采购服务站依规整改;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依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010-66945690。